今年省人大常委會擬安排審議21項法規草案
開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情況專題詢問
12日下午,省人大常委會向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作工作報告。從報告中獲悉,今年省人大常委會擬安排審議法規草案21項、開展9部法律法規執法檢查。
2019年省人大常委會制定法規4項、修改法規5項、審議法規3項、批準法規20項。其中,出臺的行政執法條例優化了營商環境、電梯安全管理條例解決了群眾日常生活大問題,修訂的革命老區發展條例保障了老區蘇區政策落地實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讓流動人口更有歸屬感。
2020年,省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立法顧問、立法基地、立法聯系點的作用,擴大公民有序參與立法,推進立法精準化、精細化、精品化,發揮好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優勢和獨特作用。今年擬安排審議大數據發展、平潭綜合實驗區、環境保護、綠色建筑發展、鄉村振興、紅色文化遺存保護等方面法規草案21項。
監督工作方面,今年將堅持圍繞大局、貼近民生、突出重點,聚焦高質量發展、打贏三大攻堅戰、做好“六穩”工作、改善營商環境、生態環境保護、兩大協同發展區建設等方面加強監督,推動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落實。今年擬聽取審議“十四五”規劃編制、鄉村產業振興等方面18個專項工作報告;組織開展土壤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9部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開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情況專題詢問,對就業促進法和漁業法執法檢查報告、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作出關于加強新時代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
代表工作方面,要切實做好代表服務和保障。今年要高質量做好代表議案建議工作,開展議案建議辦理質量提升年活動,推動建立答復承諾解決事項臺賬,健全辦理質量評審、效能考評等機制。今年還要開展人大代表作用發揮優秀案例評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