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28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強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
這意味著,數日前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提及的補齊監管短板的三份文件,有兩份即將公布,金融監管正從制度上強調監管姓“監”,遠離“牛欄關貓”、“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現象。
會議指出,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要立足整個資產管理行業,堅持宏觀審慎管理和微觀審慎監管相結合、機構監管和功能監管相結合,按照資產管理產品的類型統一監管標準,實行公平的市場準入和監管,最大程度消除監管套利空間,促進資產管理業務規范發展。
《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被市場稱為資管新規,于去年11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但正式稿一直遲遲未出臺。中國人民銀行2月曾表示,做好資管新規社會意見的研究吸收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進行修改完善,按程序報請國務院批準發布。
本報在全國兩會期間曾經報道,資管新規正式稿很快就將出臺實施。為了配合資管新規,相關監管部門對現行監管規則進行了系統梳理,研究借鑒國內外監管實踐,起草了銀行理財業務監管辦法,擬作為資管新規配套細則適時發布實施。
會議還強調,加強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監管,要堅持問題導向、補齊監管短板,明確企業投資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的目標,強化股東資質、股權結構、投資資金、公司治理和關聯交易監管,加強實業與金融業的風險隔離,防范風險跨機構跨業態傳遞。
混業經營趨勢下,實體企業投資金融機構的過程中滋生了亂象。“部分實業企業熱衷投資金融業,通過內幕交易、關聯交易等賺快錢。”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曾在署名文章中指出,建立健全金融控股公司規制和監管,嚴格限制和規范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從制度上隔離實業板塊和金融板塊。
“一些非金融企業在投資控股金融機構的過程中,逐步暴露出一些問題和風險。”人民銀行西安分行行長白鶴祥此前接受上證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如虛假出資或者循環注資,資本約束弱化;股權安排和金融運作復雜,規避金融監管,獲取政策套利;盲目擴張金融業務,導致脫實向虛,金融業和實業之間的風險交叉和傳遞加大等等。
在股權結構方面,白鶴祥建議,應加強信息披露,嚴格股權管理,定期向監管機構報告其治理結構、股權變動、內部交易等情況,提高公司經營管理的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