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稱,經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等6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葵花藥業集團(吉林)臨江有限公司等25家企業生產的31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具體來看,葵花藥業集團(吉林)臨江有限公司生產的4批次炎立消膠囊在含量測定項目上不符合規定。此外,江蘇華洪藥業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金貴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以及吉林恒星科技制藥有限公司等24家企業生產的檳榔、硬脂酸紅霉素膠囊等藥品在水分、性狀以及含量測定等項目上不合格。
資料顯示,葵花藥業集團(吉林)臨江有限公司是葵花藥業并購的藥品生產企業。此次也并非葵花藥業旗下子公司首登質檢黑榜,據衡水市藥監局公開的2017年度藥品注冊與監管行政檢查顯示,葵花藥業旗下子公司衡水冀州葵花和衡水得菲爾葵花曾被點名七次責令改正。



